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标志牌、标志桩采购项目 (第二次)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3 10:54:05

 

询价公告

 

采购人拟实施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标志牌、标志桩采购项目 (第二次)(项目编号:4000-BIP20240038,现就本项目的货物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1.项目范围、内容

1.1项目内容:标志牌、标志桩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1.2送货地点:广州市。

2.资格条件:

2.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2报价人应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的相关证明(同一品牌仅允许一名响应人响应)。

2.3报价人须完全响应《用户需求书》要求。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5报价人没有被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或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况。

3.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3.1本项目设有拦标价。开启报价文件前不公布拦标价。

3.2采购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组织评委开启报价文件,然后开启拦标价,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3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若总报价与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修正。

3.4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公告“资格条件”、“用户需求书”、“服务要求”、附件4合同条款的要求,评审价格(评审价格取经算术复核的含增值税总报价)最低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格次低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5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评审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3.6如评审价最低的高于拦标价,则按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最先接受拦标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3.7若全部报价人均高于拦标价且不接受拦标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3.8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在采购平台上收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3.9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4),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实施,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向采购人递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可以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形式提交。履约保函需提供境内全国性商业银行地级以上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分支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以采购人为受益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担保;如为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另行通知。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0《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询价。

4.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报价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报价保证金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报价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账号: 3602000119200766074  

报价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报价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的材料等。

6.询价文件的获取

6.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7月22日17:00至2024年07月30日12:00时(北京时间,同下)。潜在响应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询价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6.2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标书费收款账户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收款账号:3602000119200766074;(注: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7.报价要求

7.1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加盖公章扫描上传,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用户需求书响应表、至少一份玻璃钢标志桩第三方检测报告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报价保证金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情况)以及为满足询文件评审要求报价响应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全部资料文件

报价文件须制作成签字盖章版的文档后,清晰的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7.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0730日 12:00 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7.3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提交响应资料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7.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的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8.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5)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303室,邮编:510623

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020)37852137,邮箱:fengweiw@gdg.com.cn

 9.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附件6)。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2楼

电话:020-37850779

联系人:吴工

   10.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303室             

邮编:510635

联系人:崔旸

电话:020-37852131

邮箱:cuiy@gdg.com.cn

 

                                               

                                             

                                                      2024年07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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