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深圳市冠希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活动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2 15:49:33关于取消深圳市冠希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活动资格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对2021年度供应商评价,深圳市冠希科技有限公司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主要认定理由:服务不好,货物一直都
是由快递公司送达,出现过几次送货混乱的现象。
处理措施:根据《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2019 年6 月修订版)第三十六条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
日起,将深圳市冠希科技有限公司列入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供
应商名单,取消其参与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活动资格半年。
特此通知。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物资业务部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