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3 15:15:2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核准〔2023〕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
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起点为广源门站,终点为旺隆电厂。设计管径为 D508×14.2,管材为L485M直缝双面埋弧焊钢管,设计压力为6.3MPa,管线总长度约5公里。管道采用三层PE结构防腐层,管道焊接应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结果进行;在旺隆电厂内新建计量装置(一开一备)、收球装置、在线分析小屋各1套。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总投资约41184.11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上述工程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结算管理等监理服务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2.3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8.7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之一资质: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注: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查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拟报总监理工程师的使用状态,以免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拟报总监理工程师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登记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15时00分至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4月23日15时00分至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785018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0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时15分至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闻发布厅。(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3-24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话:020-3785309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室
联 系 人:邓工
电 话:020-37608020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10楼
联 系 电 话:020-3785309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监 督 电 话:020-82733132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4号楼2楼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