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7年度巡线外委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5 17:25:22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2024-2027年度巡线外委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4001-CPB20240002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4-2027年度巡线外委采购项目
2.服务内容:
2.1本次标的是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巡护服务单位,巡护范围是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属下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下简称东区分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北区分公司(下简称北区分公司)、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子公司,下简称东部燃气)、广州花都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子公司,下简称花都燃气)、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子公司,下简称南沙燃气)等五家单位管辖下的天然气管线。主要工作内容各单位略有不同,详见《技术规范书》,主要包括:
(1)中压(市政)管线日常普查。
(2)居民用户低压(庭院管)埋地管线及盘立管(露空)日常普查。
(3)中低压管网细查(南沙燃气)。
(4)中低压燃气附属设备设施巡查。
(5)第三方施工日常巡查与旁站监控。
(6)东区分公司、北区分公司、东部燃气、花都燃气、南沙燃气的管网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7)为保障燃气安全稳定运行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在服务期限内,发包方有权根据中低压燃气管道实际情况,增减服务范围。
2.2合同期限:本次合同总期限为36个月,采取“1+1+1(年)”模式,每次合同为12个月。年度考核通过后将根据新的工作量重新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合同单价不变。考核内容及方式详见技术规范书标段一第9条考核办法。。
2.3服务地点:广州市。
2.4中标人分别与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分、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各需求单位承担的义务及责任以其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限,各需求单位之间无任何连带责任、担保责任。
2.5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标段一:东区分公司、北区分公司、东部燃气、花都燃气巡线外委采购项目;标段二:南沙燃气巡线外委采购项目)。投标人可以参加其中一个标段或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两个标段不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各标段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并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可报同一套项目班子参加投标。本项目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1)两个标段同时开标、评标。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总分排名第一,则确定其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视其为自动放弃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标段二中总分第二名者上升递补成为标段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且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资质。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保安或安检巡护业务相关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签订主体页、实施范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详见第六章格式2投标人声明格式)。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6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6.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电话: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3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如采用支票或者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须交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给招标人。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https://eps.gdg.com.cn),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
12.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3.投标人请注意:
13.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13.2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3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 |
联系人: |
张凌旭 |
联系电话: |
18617351363 |
联系地址: |
龙口东路190号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
异议申诉电话: |
020-37850849 |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