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防爆电磁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3 17:24:32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防爆电磁阀采购项目(招标编号:4000-BPB20240014)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防爆电磁阀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项目具体型号规格及数量如下(含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含保险)、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
DN15 |
台 |
22 |
2 |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
DN25 |
台 |
814 |
3 |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
DN40 |
台 |
1540 |
4 |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
DN50 |
台 |
2926 |
5 |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
DN65 |
台 |
1386 |
6 |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
DN80 |
台 |
616 |
7 |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
DN100 |
台 |
352 |
8 |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
DN150 |
台 |
220 |
9 |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
DN200 |
台 |
66 |
10 |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
DN250 |
台 |
22 |
11 |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
DN300 |
台 |
22 |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2)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并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3)投标人对每种规格单个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固定综合单价, 且在供货期限内不作调整,最终结算价款按固定综合单价×最终实际采购量结算。此综合单价既包括货物销售13%增值税,也包括投标人提供货物所需的设计、原材料组织加工、生产制造,以及将货物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发生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同时投标人还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质量分析、事故调查、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等售后服务。
4)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有调整的,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2.2本次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
2.3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4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中标人每次接到招标人书面订单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区范围内,设多个接货点),并经招标人指定的人员验收,运输途中及装卸货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6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防爆合格证》;
3.3投标人须提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压力管道元件:品种范围:电磁阀或截止式电磁阀或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压力管道元件或安全附件制造:品种范围:电磁阀或截止式电磁阀或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或紧急切断阀);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防爆电气)或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产品名称: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或防爆电磁阀或燃气安全电磁阀)。
3.4本项目不接受产品代理商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投标人须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8承诺书格式)。
3.5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3投标人声明格式)。
3.6投标人没有被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目录或处罚名单中,且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情况。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
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23日16:00至2024年7月30日23:59时(北京时间,同下)(详见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公告信息)。
5.2标书款缴纳: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收款账户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收款账号:3602000119200766074。注: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少于3名但评标委员会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的,对剩余的有效投标人进行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本项目招标失败。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等法规允许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如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提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账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如采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给招标人。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1号评标室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投标者注意:投标人若来现场参与开标须自带电脑及身份认证CA(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把电子密钥)
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
注:为便于投标人顺利完成开标解密,招标人将在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 号会议室开标会议室提供现场支持服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现场或不到现场。拟到现场的投标人应自带电脑并提前准备好CA证书和投标文件密码信封(密码信封是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时,除“.etnd”格式之外生成的“.txt”文档)。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其他事项
12.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样品以现场递交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12.2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3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4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3.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崔工
电话:020-37852137 37852131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