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河涌类燃气管道工程安全技术评价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6 09:48:05采购公告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 涉河涌类燃气管道工程防洪评价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工程采购以公开询比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涉河涌类燃气管道工程防洪评价采购项目
- 项目简介:依据有关标准、规定及规划文件,编制本项目含需完成4小项燃气管道工程的防洪评价报告(明细具体见用户需求书),判断工程建设对河道防洪的影响,提出相关防治与补救措施。编制报告成果必须按照业主及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最终通过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防洪评价的批复文件。
- 项目类别
- 采购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工程项目。
- 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本项目的工程采购以公开询比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
1、发包人组织评审小组同时开启各响应人的报价及拦标价,随后由评审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满足“附表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为有效响应人;若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不足3个的,发包人可对2家合格响应人继续组织评选或重新组织询比。
2、评审小组对有效响应人进行商务技术评审及价格评分,按照综合评审的方式(商务标权重50%、价格标权重50%)计算各有效响应人的总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排先。总分和报价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排序的先后。总分最高的合格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总分第二的合格响应人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总分第三合格响应人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3、若总分最高的响应人报价高于拦标价,则按总分排名顺序,最先接受拦标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若所有有效响应人均不接受拦标价,则本次询比失败。
4、发包人将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和推荐情况选择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则发包人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此类推;若所有成交候选人均放弃成交,则本次询比失败。
5、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比文件所附合同文本(合同格式见附件2)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询比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8、如有必要,发包人将在合同签订前查验成交人响应文件中佐证资料的原件。
- 采购内容
- 采购内容:依据有关标准、规定及规划文件,编制本项目含需完成4小项燃气管道工程的防洪评价报告(明细具体见用户需求书),判断工程建设对河道防洪的影响,提出相关防治与补救措施。编制报告成果必须按照业主及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最终通过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防洪评价的批复文件。
- 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方式,包含完成服务内容所需支出的各项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支付给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社会保险、劳保用品购买,管理费、服务费、经济补偿金、工伤、商业险、残障金、加班超时费用、医疗期间造成费用、工会费、外地员工调配等各项费用。
请按照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报价表以固定单价包干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采购控制价
- 拦标价:本项目设置拦标价,并在所有响应人的报价开启后公布。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项目实施资质要求: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水利水电专业)。
-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 近三年(即从2021年6月至今)不少于2项已完成类似防洪评价服务项目的经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响应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
-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4-08-07 09:00
- 公告结束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2024-08-13 09:00
- 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1、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2、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已注册为“响应人”或“供应商”的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3、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当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时,相关报价均无效。
- 响应文件内容、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址
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12.1响应文件封面(附件3 格式1)
12.2响应人声明(附件3 格式2)
12.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证明书(附件3格式3)
12.4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格式4)
12.5业绩汇总情况表(附件3格式5)
12.6技术力量配置(附件3格式6)
12.7合同条款响应表(附件3格式7)
12.8报价函(附件3格式8)
12.9综合评分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12.10其他材料。
提交响应文件须制作成签字盖章版的纸质文档后,以清晰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密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13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响应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 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邮编:511458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023398282 ,邮箱:3203643338@qq.com
- 其他说明
- 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收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邮编:510623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7852032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响应客户端使用问题,请于周一至周五 8:30∽12:00 / 14:00∽17:30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发包人: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4 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