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水深扫测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30 13:45:35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实施2024年度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水深扫测服务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以公开询比的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水深扫测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
四、采购内容
码头港池水域面积约0.943km², LNG应急锚地水域面积约0.694km²,码头运营期间按需对港池水域和应急锚地进行水深扫测。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简介: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共有1个LNG船舶专用泊位,可靠泊舱容3-17.5 万m³LNG船舶(原3-14.7万m³,现码头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完成),码头泊位长度330米,设计年通过能力100万吨。
2、项目服务期:一年,从成交人首次入场进行水深扫测作业起计。
3、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粤海路1号
4、项目编号:4110-24XJ0040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报价响应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承诺函》(见第五章)。
3、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响应人至少具有一个测量面积大于1平方千米的码头港池或航道或锚地的水深扫测项目业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合同需提供首页、签章页及其他关键页,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提供项目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扫测成果证明材料。
4、报价响应人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涵盖海洋测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项目要求
1、成交人服务本项目人员不少于6人,必须含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测量工程师。
2、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10天内按法律法规完成相关审批许可手续后进场完成水深扫测工作。特别情况下如需进行应急水深扫测(如地震、台风过境等可能导致海底地貌变动的情况),成交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天内按法律法规完成相关审批许可手续后进场完成水深扫测工作。
3、成交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水域因冬季寒潮大风等不利天气条件对水深扫测工作的影响,协助采购人做好水深扫测的时机选择,制定有效的应对方案和安全措施,保障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水深扫测工作。
4、作业前成交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许可手续,如发布航行通告等。
5、成交人具备能及时完成水深扫测工作所需的船机、设备仪器、工具和人员等。
6、作业过程中成交人应进行潮位校正,并对发现的浅点、障碍物加以探摸、辨识。
7、水深测量应测出测量范围内已有的助航标志、渔网、水上建筑物、障碍物、岸线和码头前沿线等。
8、测图用于计算工程量时,等距随机选取水深点,用于通航、指导疏浚施工或交工测量时,取浅点。
9、施工期间成交人应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10、其他:完成本服务项目有关的其他附随工作,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八、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限价(含税)为111.60万元,各分项限价(含税)分别为:
应急扫测(港池)(单波束,比例1:1000)6.00 万元/次;
应急扫测(锚地)(单波束,比例1:1000)4.40 万元/次;
锚地(单波束,比例1:2000)2.40 万元/次;
港池(多波束,比例1:500)9.70 万元/次;
锚地(多波束,比例1:500)7.10 万元/次。
九、项目报价原则
1、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利润、税费、机械设备、工机具和仪器、船机、材料、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质量、验收、文明施工、食宿、交通、环境卫生、废料清理、保卫及其他费用等。
2、采购人不承担报价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响应文件组成及内容要求
(一)商务技术部分
1、商务技术部分封面(格式见第五章);
2、响应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
3、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第五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第五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有授权则提供,格式见第五章);
6、用户需求书响应表(格式见第五章);
7、合同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五章);
8、类似项目业绩清单、项目团队人员清单、投入测量设备清单;
9、其他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二)经济部分
1、经济部分封面(格式见第五章);
2、报价函(格式见第五章)。
以上所有资料文件必须清晰明了,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十一、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 7 月 30日
十二、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 8 月 14 日
十三、获取询比文件时间、方式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获取询比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获取询比文件。已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任一采购组织注册为“投标人”或“供应商”的报价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报名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 14 时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 9 时。(北京时间,下同)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十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4 日 9 时,逾期拒收。在截止时间之前,报价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报价,并在附件上传要求的响应文件扫描件(报价及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为密封状态)。
十五、对本次采购如有疑问(异议),请参照以下信息进行联系
采购人: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粤海路1号
邮编:511455
联系人及电话:张工15918703944
邮箱:zhangjf1@gdg.com.cn
十六、对本次采购如有异议申诉(投诉),请参照以下信息进行联系
招标采购监督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785203
十七、异议及异议申诉注意事项
(一)异议
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询比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向采购人提出异议书原件[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报价响应人、潜在报价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询比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二)异议申诉
报价响应人对采购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延迟处理异议的,异议提起人在收到或应当收到异议答复书(或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项目招标采购监督部门书面提出异议申诉书原件[异议申诉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三)提出形式
报价响应人须以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将异议书或者异议申诉书,向采购人或者招标采购监督部门提出。
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4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