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31 08:38:10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
四、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旨在为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旺隆电厂)配套供气,起点为广源门站,向南依次穿越广深铁路、广深高速、107国道后沿新塘立交西北角绕行,继而依次沿南碱大道、新塘大道、温涌西路南下至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管径为D508,管线全长约5公里。工程项目概算约4.12亿元。
2、服务内容及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的通知》(粤环[2012]77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等要求。对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全线设计长度5公里项目进行整体施工期环境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建设工程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之日止。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本项目设有估算价(报价开启前不公开)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独立承担至少一个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7月31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8月2日
九、询比文件领取地址
各响应人请于2024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8月2日17时00分,自行到广州发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报名并及时下载询比文件。询比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17时30分。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至时间
2024年8月5日12时00分
十一、报价文件递交地址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下载询比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响应人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报价,并在附件上传要求的报价文件扫描件,逾期拒收。本项目不接受线下报价。
3、采购方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3785301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10楼
采购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
日期:2024年7月31日